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契約精神是從孩童開始教育
女兒放學跟我講,說今天瑪雅(女兒的好朋友)有一個女孩兒來找她玩,瑪雅本來在和女兒玩,但是那個新來的不想和女兒玩,於是瑪雅就丟下女兒一個人和新來的玩了。
於是女兒跑去找老師,老師過來告訴她們3個,瑪雅必須先和女兒玩好,女兒同意結束玩耍,瑪雅才可以找新來的小朋友玩。
回來妻子覺得不可思議,老師竟然可以介入管理這麼雞毛蒜皮的事啊。但是她對老師的處理方法不解。怎麼還可以這樣呢?難道老師是把人當成物品來看嗎?好像玩具一樣,我玩好之前別人不可以搶?
我說,你沒看出來這是契約精神嗎?
好比我們倆做生意,我和你簽好合同的給你供貨,結果來了第三方,條件比我好,你心動了就把我踢開。這是違約,一定要按照約定和我結束這個合同之後,你才可以和第三方合作。
老婆恍然大悟。
原來西方世界的契約精神是小學1年級就開始接觸了啊。
反觀我這幾年的國內從商經歷,什麼契約精神啊,各種騙,各種違約,契約精神就是拿來笑話老實人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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